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号)精神,设立温州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是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相关政策;指导开展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制定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监管局直属卫生服务机构的国有资产,协调卫生经济发展;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推进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
(三)组织拟订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公立医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组织拟订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四)负责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卫生行政审批工作,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医药卫生科学研究,指导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工作,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工作。
(七)依法管理全市中医药工作,贯彻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发展中医药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的业务建设。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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