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沙夫是以色列最流行的农业社区模式,它给该国的农民带来丰厚的收入和较高的生活水平。借鉴其发展的成功经验,对完善我国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很有意义。
基本体制
莫沙夫是一个约60户人家的村庄,每户人家拥有自己的房屋和土地,自给自足。每户人家均从属于莫沙夫集体,莫沙夫以联合的形式负责供销,并提供教育、医疗和文化服务。
第一个莫沙夫村是1920年建立的。一些原基布兹成员认为基布兹过于集体主义,条条框框太多,但人们依然希望在一个没有剥削的社会中互相帮助以求得生存,就对基布兹加以调整,于是一种新型的合作组织形式莫沙夫诞生了。这种新型合作组织更重视单个家庭的作用。
莫沙夫通过每年召开社员大会实行民主管理,成员一律平等,土地和房屋平均分配。莫沙夫一开始就规定,家庭耕地不得再分,这有利于维持农业的发展,当然也给家族的耕地继承带来问题。在莫沙夫,生产不是由集体完成的,而是由小型家庭农场完成的,集体性活动所得收入用以购买社区服务。
莫沙夫从国家土地管理机构租赁土地,49年一期,到期自动续延。每个莫沙夫的租赁期相同,且有权传给某个子莫沙夫。夫妇二人对土地享有同等权利。莫沙夫将面积和土质相似的土地划分出来,租给每个成员,成员自愿加入,但须缴纳股金。莫沙夫既是一个多功能合作社,又是一个“自治区”。
基本原则
莫沙夫历来遵循四条原则:
(1)土地国有;
(2)家庭是农场的主要劳动力;
(3)成员须互相帮助,服从于集体利益;
(4)莫沙夫统一销售各农场产品,并向农民提供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设备。社区的主导思想是:相互支持、相互负责,但家庭成员取得酬劳多少完全凭熟练程度和个人努力,莫沙夫成员须为合作社和社区服务支付费用。
性质和业务
莫沙夫成员自愿加入合作社,每个村的所有成员组成莫沙夫的“农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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