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具体表现为保险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资产来匹配其负债,特别是履行其给付保险金或赔款的义务。
定义
实际偿付能力是指根据监管法规、会计准则调整后的认可资本,即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必须大于保险法规规定的金额,否则保险公司即被认定为偿付能力不足。
重要性
(一)偿付能力的概念及重要性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付其到期债务的能力。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即在某一时点上,保险公司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的一定差额;另一种是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这种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必须满足的偿付能力要求,即由保险法规规定的保险公司在存续期间必须达到的保险公司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差额的标准。
从偿付能力的定义看,保险公司实际偿付能力金额一般小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因为,在一般会计制度下,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列示了保险公司的全部资产。从偿债角度看,这些资产中,有些资产虽然账面上有价值,但实际上已全部或部分丧失偿债能力。对于这部分资产,在计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时应做必要的扣除。对于负债,出于稳健考虑,一般不低估其账面价值。这样,保险公司负债没变化,而实际资产已小于账面资产,因此,其实际偿付能力金额必然会小于账面所有者权益。
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不同于对其他企业偿付能力的监管。一般企业只要其资产市场价值高于其债务价值即被视为具有偿付能力。但保险公司则不同。各国保险监管部门一般要求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必须大于保险法规规定的金额。保险公司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的差额低于这一规定的差额,即被认为是偿付能力不足。因此,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与破产还不是同一个概念,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并不一定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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