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的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收益和支出。又称营业外损益。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
营业外收支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
在中国,国营企业的营业外收支项目和范围,由国家统一规定。营业外收入的项目,主要有租金收入、没收逾期未退包装物的押金收入、应补产品价外补贴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营业外支出的项目,主要有劳动保险费用、职工子弟学校经费、技工学校经费、新产品试制失败损失、非常损失、呆帐损失、治理三废支出等。
主要特点
1。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
2。营业外收支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
3。营业外收支通常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
内容
一、营业外收入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7)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与关联方交易除外)。
二、营业外支出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盘亏。它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因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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