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凤英教授,女,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1987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1987年7月分配至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任教。1995年6月调至中国煤炭经济学院(现名山东工商学院)任教。1999年至2002年于山东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长期从事民商法学教学工作,先后主讲过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课程。教学中注重前沿理论与教学内容的更新,在年度业务考核中多次被评为优秀,所授课程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
工作经历与奖励
1987。71995。6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东行政学院),先后任助教、讲师。
1995。6至今于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曾先后被评为学校十佳优秀教师和优秀妇女标兵。
社会兼职
2008年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常务理事
所开课程
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
主要论著
1、《经济法新论》黄河出版社2000、10,第一位。
2、《合同法问题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12,第一位。
3、《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12,参著。
4、《新编经济法教程》中国物资出版社1999、2,参编。
5、《经济法概论》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二。
6、《法学》上下册,山东大学出版社94年,参著。
7、胁迫相关问题探讨《法学论坛》2000年第5期
8、评合同法两条《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
9、合同法对代位权制度的发展、完善与突破《当代法学》2001年第1期
10、论婚姻是一种契约《法学家》2001年第2期
11、论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性质《河北法学》2001年第3期
12、试论违约责任方式的竞合适用《当代法学》2001年第10期
13、关于民商法教学的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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