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简称:国务院办公厅或国办,英语:GeneralOfficeoftheStateCouncil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是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
工作职责为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指导、监督全国政府信息公开,主持并负责国务院日常工作。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务院办公厅,为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历史沿革
政务院秘书厅
机构名称:政务院秘书厅
设置时间:1949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1949)
主要职能:办理日常事务并管理文书、档案与印铸等事宜。
说明:于1949年11月28日成立,下设秘书处、机要处、总务处、交际处、资料室。此外还设置有:参事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局、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政务院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全国编制委员会、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
国务院秘书厅
机构名称:国务院秘书厅
设置时间:1954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54)
主要职能:
1协助领导密切与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联系;
2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3掌管国务院的印信,办理国务院文书、电报会议事务、《公报》编辑、档案资料等工作;
4掌管国务院机关的总务、警卫和人事工作;
5办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的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说明:
1954年11月,设置国务院总理办公室;1965年3月,撤消总理办公室机构,在国务院秘书厅设总理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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