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隶属广东省清远市,地处南岭五岭之一的萌诸山脉之中,位于粤、湘、桂三省(区)结合部。西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北与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相接,境内峰峦林立,溪涧纵横,地势高峻,总面积的87为山地,古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经多年植树造林,2014年森林覆盖率达86。2,居广东首位。盛产沙田柚、大肉姜、松香、淮山、冬菇、茶油、蜂蜜、香粳、竹笋等土特产品,其中大肉姜久负盛名,被誉为“广东生姜之乡”。下辖吉田、太保、禾洞、永和、福堂、小三江、上帅共7个镇和三个农林场,47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2015年末,连山户籍总人口121676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77728人,占总人口63。88,其中壮族58071人,瑶族19330人。县城坐落在吉田河畔一个平缓的山坡上,北高南低,县城人口2万多人,城区面积不大。
2017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预计全县完成生产总值32。7亿元,比上年增长2。6。2018年12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获评气候宜居类国家气候标志。
历史沿革
连山置县后,区划曾多次变动。
明洪武三年(1370年)九月,将阳山县境域并入连山,四年又将连山境域并至阳山。十三年(1380年)十一月复县,境域不变。万历四十二年(1612年),因县境不通舟楫,为利官商来往,将连县沙坊村划入县境。
民国35年(1946年),设置连南县,县境东部瑶区5大排、3小排及126小冲划为连南管辖。
1951年7月,将共和乡即原沙坊村划归连县。1953年,与连南合并。
1954年,恢复县建制,境域不变。
1958年,小县并大县,并入连阳各族自治县。
1960年,析出阳山县,连阳各族自治县改称连州各族自治县。
1961年10月15日,撤销连州各族自治县,恢复连山县建制。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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