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师,汉语词汇。
拼音:sngsh
释义:指帮人办理诉讼事务的人,旧时以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写状纸为职业的人。
词目
讼师
拼音
sngsh
基本解释
〔legalpettifogger〕帮人办理诉讼事务的人。
被告抄入手,乃请刀笔讼师,又照原词多方破调,骋应敌之虚情,压先功之劲势。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
引证解释
旧时以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写状纸为职业的人。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一:“他本是儒家之女,精通文墨,不必假借讼师,就自己写了一纸诉状。”
清魏源《次韵前出塞》之一:“饮食继讼师,嗜欲兴干戈。”
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威逼》:“彼讼师者,揑影抟沙,未可深信,须众证分明,显有实据,然后可拟也。”
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一词颂》:“被告抄状入手,乃请刀笔讼师又照原词多方破调,骋应敌之虚情,厌先攻之劲势。”
聂绀弩《打倒爸爸》:“一个人跟弟兄打官司,赖讼师的力量打赢了,他感激讼师说:你待我情同手足!”
基本概念
概述
讼师是中国传统法文化中不可忽视的现象。然而遗憾的是,在汗牛充栋的法文化研究成果中,学界对讼师的关注才刚刚开始且少之又少。概略地说,讼师在古代社会中扮演着准律师的职能。他们可能为金钱利益而充当“挑词架讼”的讼棍角色,也可能因以法维权而赢得讼师的尊称,具有极强的两面性。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的国度里,对于讼师这样的现象绝不能简而言之,它的出现和存在具有深刻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文化等根源,与西方源远远长的律师现象有相当大的区别。
讼师的行为
主要业务是代写书状,这些书状包括遗嘱、各种契约、呈状以及工商行政方面的申请,更多的是谋写诉状。
讼师的活动
离不开具体的有形物质基础。他们的外化名称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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