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辽宁省铁岭市辖区,位于铁岭市的东端,东与吉林省东辽、东丰两县相连,南与清原县、西及西南与开原市相毗邻,北临吉林省,丘陵地带。截至2013年,西丰县区域总面积2686平方公里,总人口35万,辖9镇9乡、174个行政村。
2013年西丰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78。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9。9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0559元。
西丰县是“中国鹿乡”,同时也是“中国野蚕之乡”、“全国绿色食品基地县”。
建制沿革
“西丰”其名,是因方位和物产而得。西丰与吉林省东丰县交界处有一分水岭,东流水为东丰县,西流水为西丰县。“丰”即物产丰盛之意。如《西丰县志》中诗曰:“岁出豆粮千万石,县名不愧曰“西丰”。
西丰县燕国时属辽东郡地。
春秋战国时期,西丰地域属燕国辽东郡地。
汉属玄菟郡地。
晋代为高句丽地。
唐代为渤海长岭府地。辽代为辽阳府的辖地。
金为咸平府地。
元初为咸平府东北境,后属开元路地。
明为叶赫部西境;
公元1619年清太祖努尔哈赤灭叶赫后封禁此地,为封禁围场西流水的一部分,隶属永吉州。直至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开始弛禁,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招民开垦,并实行对垦荒的移民进行奖励的政策,自此人口逐渐增多。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设置总管衙门,统辖旗民,建设市街,境内逐步繁荣。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置西丰县,隶属于海龙府管辖。
民国三年(1914年)六月划属奉天省辽沈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县归省直接管辖,改奉天为辽宁,西丰隶属于辽宁省为二等县。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公布了省公署官制,确立东北为五省,复改辽宁省为奉天省,西丰县隶属于奉天省为乙类县。在此以后的几次地方行政机构改革中,西丰县均隶属奉天省...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