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办企业有三中国:清政府官员创办、官办军事企业、官办民用企业。
由来
19世纪60年代以后由清政府指派官员筹拨创办费和常年经费雇佣工人使用机器或机械动力进行生产的企业。在这一类企业中军事工业占有很大比重民用企业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官办军事企业
1861年(咸丰十一年)在清军和太平军进入决战阶段两江总督曾国藩开始设立安庆内军械所仿制洋枪洋炮。次年江苏巡抚李鸿章设立上海洋炮局1863年又创办苏州洋炮局。这些企业设备简陋规模狭小主要以手工方式进行生产。因此这一时期只可视为清政府筹建近代军用企业的准备阶段。
(一)
1865年清政府在上海创建了江南制造总局。从此官办军事企业进入了正式兴建时期。迄1911年(宣统三年)在全国范围共创建了二十六个军用企业。由清政府拨款兴建的四家大型军事企业即江南制造总局金陵制造局福州船政局和天津机器局都在60年代後半期建成投产。70年代以後各省督抚为强化地方武装力量在清中央政府的准许下动用地方经费相继在本省管辖范围内设立制造局(或称机器局)。它们大都属于中小型的企业。1890年(光绪十六年)湖广总督张之洞经营的湖北枪炮厂规模庞大堪与江南制造总局相埒而在机器设备上更为新颖。在上述军用企业中惟有福州船政局专门制造兵船炮舰江南制造总局在创立後虽曾制造过八艘小兵船和七艘小轮船但成绩不佳糜费浩大1885年奉命停止造船业务因此它和其他军事企业一样以制造枪炮弹药为其主要业务。
(二)
官办军事企业的产品不投入交换属于非商品生产。它的兴办扩充或闭歇经费来源产品分配以及主要主持人的任命和变动都必须听从清政府的决定。为清政府直接经营的几家大型机器局的经费来自清政府的财政调拨关税厘金和军需项下的拨款是其主要来源各省经办的中小型机器局的经费依赖本省藩库拨款其来源也不外于茶引厘金地丁及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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