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斯特,是美国当代文学史上一位非常出色的诗人,而且是唯一一个获得四次普利策优秀奖。他在一群庞大的读者群,他的诗非常吸引人。他主张诗是给人以美的享受和思想上的启迪。
(18741963),是美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一位重要的大诗人。是迄今一生得过4次普利策优秀诗歌奖的仅有的一位,他的诗,在美国各阶层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他1874年3月26日出生在旧金山,父母都教过小学。8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迁回父亲祖居的新英格兰地区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曾上过达特茅斯学院,不久便辍学做工。18911899年,又在哈佛大学就读两年。尔后,做过鞋、教过书、编过乡村小报,并按照祖父规定的条件为接受一个农场而在农场上工作10年。1912年,几乎是一满10年就卖掉了那个农场,举家迁在英国,为他选择的诗歌事业作孤注一掷的冒险尝试。但是,他在伦敦获得了成功。《一个男孩的愿望》(1913)和《波斯顿以北》(1914)的出版,使他一举成名,英国人的喝彩使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回到美国时,受到了对于一个英雄似的欢迎。此后,不断有新作问世。虽然1949年便出过他的一部《诗歌全集》,但是,直到垂暮之年也不曾搁笔,而目,声誉日隆,到1963年1月23日他在89岁上死去时,已获得务院校所赠44项名誉学位。1961年肯尼迪出任总统时,他应邀在就职典礼上朗诵他的诗作,成了美国非正式的桂冠诗人,死后,又获得一项波林根图书奖。弗洛斯特的漫长刨作生涯及其成果,在美国现当代文学史上形成了独特的文学现象,在一个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各种流派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的时期,在形式上以推陈出新的方式代表了传统的影响。他的诗多取材于农家生活而以新英格兰地区为背景,因而有新英格兰田园诗人之称。
弗洛斯特有很长的诗歌创作生命,从本世纪初一直延续到远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60年代,而且,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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