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文化局是包头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工作和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
人员编制
现有公务员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书记1名,科级干部11名,科级非领导干部5名,科员1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艺术科、文化科、市场科、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科、计财科、监察室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办公室等9个科室。
管辖部门
全局现有市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群艺馆、文物处、艺术研究所、内蒙古话剧团、市歌舞剧团、漫瀚剧团、晋剧团、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电影公司、黄河剧场、红星剧场、恰特影院、新华书店等局属不同行政级别的企事业单位18个,干部职工总数120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05人,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360余人,中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职工620余人,少数民族干部职工120余人(蒙古族70人),党员380人。其中在职220人,党的各级组织30个(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
地理位置
地址: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25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包头市有关文化工作政策、法规、规章等,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二)制定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文化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文化事业各类经费,并对其使用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三)指导全市的艺术创作,组织、协调、指导重大专业性文艺活动。
(四)审查、批准本市组建的各级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并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规划、指导艺术表演巡回演出工作。
(五)建设、指导、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稽查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本市文物保护法规,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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