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服务业统计处。(七)社会与科技统计处。(八)投资统计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统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以全国、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为基础,制定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地、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规划、管理和协调全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业,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六)协助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管理统计局局长、副局长,受国家、省统计局委托,领导、管理设在本市各地的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统一管理省切块下达县级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
(七)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配合职改主管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八)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市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根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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