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核保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查、核定和选择风险的过程。保险核保是保险承保的前提,是保险人处理业务的第一步,是保障保险公司稳定经营的条件。可由保险代理人或专职核保人员选用事前选择或事后选择两种方式完成。核保人员须详尽占有资料,包括来自投保书的陈述,代理人或经纪人的意见,实地调查报告,与投保人有关的银行、信用公司和雇主提供的资料等。还需注意避免道德危险和心理危险因素的发生,妥善处理来自政府强制保险的压力、推销与核保间的矛盾,处理好不良危险。对过分不良的危险,应当拒保;对高于一般的危险,应提高费率或向投保人提出改进建议,使其改进后承保。
原则
(1)实现长期的承保利润;
(2)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3)争取市场的领先地位;
(4)谨慎运用公司的承保能力;
(5)实施规范的管理;
(6)有效利用再保险支持。
矛盾
一、保险销售与核保之间存在着矛盾
保险经营有危险同质化、危险大量、危险分散三原则。按照这个原则,保险经营对业务即有“量”的要求,又有“质”的要求,既要强调规模效益,又要强调质量效益,要规模与质量并重。业务规模,即保险业务数量,主要是通过保险业务人员销售保单来完成;业务质量,主要是通过核保人核保过程来把关。各家保险公司的经营机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保费收入提奖,这就使营销部门、业务人员的目的是最大可能销售保单,增加保费收入,而对承保标的的质量、风险的评定和控制往往注意不够。他们希望通过不懈努力获得的每一份要约书,都能顺利通过公司核保人的审定。而核保人本着安全经营、控制风险的目的,往往会对业务人员递交的要约书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条件,甚至预以否定拒保,无形中增加了保单销售的困难。在业务人员眼里,核保人总是过于保守;在核保人眼里,业务员往往没有原则。核保与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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