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汾水中学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是一所区属公办完全中学,前身是1958年始办的原市92中学。1996年重新组建搬迁至芳村汾水小区,易名为广州市芳村区汾水中学(现名荔湾区汾水中学)。2001年被评为区一级学校。同年初中部迁到芳村花园小区的配套学校。分为初中部教学区(大花园小区)和高中部教学区(位于荔湾区汾水小区芬芳街)。两校区占地面积24。717平方米,建筑面积16。970平方米。2005年1月被评为广州市一级学校。
师资力量
目前,学校专用场室和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配备齐全,每个教室和功能场室均配有最先进的多媒体教学平台,校园网、计算机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功能场室都能满足新课程下教学需要。教学、生活、运动区域布局合理,校园环境优雅,绿化覆盖率达64。02,育人氛围浓郁。全校有初中24个、高中12个教学班,学生总数人1490人,教职员工137人,专任教师114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98。5。已聘高级职称36人,中级职称64人,专业技术人员130人。拥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完成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共20人,拥有荔湾区品牌教师21人。
学校办学
办学理念
以生为本,全面发展,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
学校确立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就是要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都要坚持三点:(1)以生为中心,突出学生的发展,全面发展。(2)把教育与学生的自由、尊严、幸福、终极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教育真正成为人的教育,而不是机器的教育。(3)体现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道德情感。
根据学校的校情和学情,把“人”作为学校教学管理活动的核心,以学生发展为本,要求全体教师必须坚持学生的主体地位,全面关注每一位受教育对象,全力满足每一位学生终身发展的需要。必须相信学生、尊重学生。认识学生是独特的人。心系学生,关爱学生。转变角色,服务学生。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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