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有来自中央苏区、闽西、赣东北、湘赣、湘鄂西、琼崖等苏区的代表,以及红军、全国总工会、全国海员工会等代表,共610人。越南、朝鲜的来宾也应邀出席大会。毛泽东代表苏区中央局向大会作《政治问题报告》。
会议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土地法》、《劳动法》等重要法律和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毛泽东任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
1931年11月,苏区中央局委员合影
会议决定设立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朱德任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任副主席。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上的一件大事,有其着积极的和值得肯定的方面。
从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的历程来看,中央苏维埃政府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权建设方面的重要探索,尝试在共产党领导下以政权组织、国家形态的形式领导中国政治的变革,提升中国共产党对各革命根据地、各区域红军的中枢指挥作用。
中华苏维埃政权体制是由全国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人民委员会、最高法院、审计委员会等部分组成。全国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政权机关,在全国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政权机关;而中央执行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则选举主席团为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委员会则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行政机关,最高法院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司法机关。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布告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于1931年11月7日发布《对外宣言》,宣布中华民族的完全自主与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政治经济特权,它主张取消一切帝国主义过去同中国地主资产阶级政府所订的不平等条约,一切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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