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关内容要求互联网平台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也不得限定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或者差别待遇。 结合前段时间某企业上市暂缓的消息综合来看,国家针对互联网平台类企业的监管及整治工作可能才刚刚开始,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关于反垄断的想法。 首先要了解垄断的危害。 垄断一词源于《孟子》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市利,原指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后来泛指把持和独占。 结合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行为一般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而垄断行业指的就是行业或市场中只有一个或极少数厂商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情况。 垄断的危害其实是非常大的,我们都清楚经济发展需要有效的良性竞争,而垄断行为恰恰严重阻止了这样的良性竞争,相关行业的创新动力就会明显不足。同时产生的价格垄断也会较大幅度地提升社会成本,降低消费体验,同时垄断行为也很容易造成腐败的滋生,以及服务品质的持续下降。 所以说垄断行为对于社会是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的,不但制约了经济发展的活力,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与成本投入。 为什么要针对互联网平台进行专项反垄断? 理论上行业性的垄断行为是必然会在某个经济发展阶段出现的,单纯的市场调节无法阻止垄断行为的产生与消亡,因此必须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流程,才能真正有效的杜绝相应行为的产生。 实际上互联网平台类企业更加具有天然的垄断优势,因为其并会受到地域性、时间性的差异影响,全部业务都通过移动互联末端来锁定流量。对于客户的影响力也是占据绝对主要地位的,因此大部分互联网平台最终都会发展成为一家独大或几家鼎力的局面。即便是几家鼎力的情况,最终也很容易在私下形成具有垄断性质的内部默契。而且绝大多数互联网企业的股权投资都是非常复杂的,很多企业间也存在着股权的交叉,这样就更容易产生垄断行为。 再有就是互联网企业目前对于社会整体经济的影响力已经非常之高,人们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基本都会受到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的影响,因此针对其进行反垄断的专项整治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否则最终利益受伤害最大的还是我们消费者本身。就像前段时间爆出的大数据杀熟一样,很多消费者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就被侵害了利益。 遏制垄断行为对于普通消费者的好处。 【1】首先就是更实惠的价格,良性的商业竞争可以保障商品及服务具有最佳的价格标签,老百姓也可以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2】可以促进服务品质的提升,当在竞争过程中的价格无法进一步降低后,企业就会加强服务品质的提升,以此还换取更多的客户资源,相应的消费者就可以享受到更高的服务标准。 【3】良性的商业竞争可以促进行业内部创新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让消费者能够享受的更高品质的商品与服务。小结。 总而言之,整治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无论是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还是对于普通消费者的消费体验都是非常有利。只要相关的法规及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也并不会损害到企业的利益,反而会进一步激发企业的成长空间。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