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大帝是法兰克国家杰出的政治家。为了统治庞大的帝国,他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地方贵族(伯爵)被授权代表帝国管理各地事务,而在边疆地区,任命特殊官员军事长官负责,给予他们更大的管辖权以使国家免遭外来入侵。还经常派以伯爵和主教两人组成的巡按使团,巡行各地,对地方行政、司法和宗事务进行监督。此外,还进行了司法制度的改革,规定法庭裁决由地方士绅组成的陪审团做出,这是后世形成的陪审团制度的雏形。 在经济政策方面,查理大帝加强对庄园的控制和管理,他曾颁布了大量的庄园敕令,指示庄园上管理员的工作。与此同时,进一步推行封臣制,即把土地封分给臣下,作为回报,受封者要服军役,通过这种办法,越来越多的高级官吏、主教、修道院长成为国王的封臣,随着时间的推移,国王之下的各级封臣又有了自己的封臣,这样层层分封,就形成了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此外,查理大帝还加强帝国军队的建设,对军队严格要求,如在801年颁布的意大利敕令中他说,关于临阵脱逃者:任何人如蔑视王法,不得国王的准许,擅自离开军队,应处死刑,财产没入国库。还实行武器禁运政策,如805年的敕令说,凡商人欲赴斯拉夫人和阿尔人的国家进行交易者,不得贩卖武器与甲胄,如被发现,没收全部财产,一半归国库,一半由按察使和报信者互分。通过以上这些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措施,有力地加强和巩固了查理帝国的统治。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查理大帝还特别注重文教事业。他在一封书信中针对修道院来函深有感触地说,在大多数书信中,我发现有思想正确而文辞鄙俗的地方。因为他们的心虽然虔诚,但是他们未受过教育,忽略学习,不能用正确的语言表达出来。因此,我深惧他们既然不娴于写作,他们理解圣经的能力就更差了。我们大家知道,错误的语言是危险的,但是更危险的是错误的理解。所以,他在789年的一个通令中写道,要设立学校以教育儿童识字。他还派人收集和抄写大量古典文献,督促贵族和教会人士致力学习。这些措施无疑加强了基督教会在思想文化领域中的统治地位,从而有力地维护了查理帝国的统治秩序。 查理帝国是靠征服暂时联合在一起的,其基础并不牢固。帝国境内除法兰克人、罗马人外,还有其他日耳曼人和少数斯拉夫人,他们语言不同、社会发展水平各异,缺乏经济和文化联系。再加上封建化过程完成以后,离心势力日益增长。 814年查理大帝死,其子路易继承帝位。路易非常迷信,优柔寡断,被称为虔诚者或软弱者。817年,他认为自己行将就木,把帝国又分给了自己的三个儿子:长子罗退尔得到意大利,次子丕平分得阿奎丹,幼子日耳曼路易分到巴伐利亚。这次分立即引起意大利和奥尔良封建主的反抗。不久,路易想给他后妻之子秃头查理一块封地,遭到三个儿子的武装反抗,一度被囚禁。838和840年,丕平和虔诚者路易先后去世,由罗退尔袭帝位,日耳曼路易和秃头查理联合起来反对。842年2月,日耳曼路和秃头查理在斯特拉斯堡会晤,发表反对罗退尔的誓词,是斯特拉斯堡誓约。 843年8月,三兄弟达成谅解并在凡尔登缔结和约,正式瓜分帝国。莱茵河以东的地区归日耳曼路易,称东法兰克王国,后来演变成德国;些尔德河、缪司河以西的地区归秃头查理,称西法兰克王国,后来演变成法国;介于东西法兰克之间、北起北海南至意大利中部分给罗退尔,称中法兰克王国,其南部后来演变成意大利。法兰克人的语言也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形成了德语、法语和其他西欧国家的民族语言。凡尔登条约大致奠定了近代西欧德、法、意三国的疆域,所以马克思说:查理帝国是近代法兰西、德意志和意大利奠基的先导。 查理帝国从大约800年左右形成,到843年分裂,前后共延续了40多年,它是继西罗马帝国之后欧洲历史上出现的又一帝国,但由于种种原因,帝国随着查理大帝的陨落而最终崩溃,其兴也忽也,其灭也忽也,其中的历史教训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