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不照本宣科的摘取网上内容或者名词解释敷衍你了。是否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取决于两点:1。你所在单位是否依法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管理监察部门进行了包括驾驶员岗位在内的不定时工作制申报;2。劳动监察部门是否有正式同意批复(红头文件)。如果上述两点都具备,那么你的不定式工作制就是合法的。 同时,实事求是的讲,很多单位的驾驶员岗位都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因为车辆的使用随机性很强,是无法通过8小时工作制能够保障的,而根据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或者驾驶员本人可以以出车补贴、里程补贴等多种方式来取得相对合理及平衡。 不管做什么样的工作,超出法定八小时,都是加班,必须给加班费! 如果小车司机,就是早,晚出车,那就另外处理了 小车司机在企业超时加班,是否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取决于一个核心方面:企业是否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行政部门申报了不定时工作制并得到批准。如果没有申报或者没有得到批准或者批准了没有给员工公布,那就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批准了同时给员工培训或者公布过了那就不违反劳动合同法。 1)首先说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生产需要,对符合自身工作需要的员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例如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2)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含:企业生产经营简况、人员情况、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名称、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方式、涉及职工人数以及填写《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还需要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无论是否采取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也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1。66小时;月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66。64小时;季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99。92小时;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可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办法,年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999。68小时。采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企业可以采取轮休或者调休的办法,保证职工全年休息115天(不包括职工按规定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 4)企业应根据当地劳动和会保障部门的审批意见,将具体实行的工作和休息制度写入集体合同或职工个人劳动合同,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同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30天内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5)按照以上的要求,如果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过了,但是企业并没有向员工公布和培训让员工签字认可,如果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也是需要按照标准工时制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的。 综合以上意见,企业让小车司机加班的不定时工作制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主要看企业是否经过当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批准,并且企业是否给员工予以培训和签字,才能核定企业是否违法。 建议如下: 1)如果员工有这方面的疑虑,可以向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去申请查阅这种文件的劳动保障部门的批复文件。 2)你需要再次确认企业是否给你个人有过这方面的培训并让你个人签字,如果批复有文件,并且也给你培训过,那就不违法。 3)如果没有或者这两个方面有任何一项缺失,你就可以直接和企业谈判,要求企业给你支付加班工资。 4)如果企业不同意你也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予以仲裁。去的时候别忘了带上劳动合同或者用以证明你和企业的劳动关系的工牌工作证件等。 聚焦职场生态构建,关注企业管理实践; 长期坚持原创不容易,希望大家在阅读后关注或点赞,以示鼓励!聊聊职场的那点事,如果你有企业管理中的任何问题和疑问,加我关注私信与我,粉必回。 1。小车驾驶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如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话,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 2。不过不定时工作制需要进行行政审批,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了才可以实行。 3。经过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审批通过后,你们单位对小车司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话,是可以没有加班费的,不违反劳动法。 法条链接: 一、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制度特点 1、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安排其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是否算做加班,需参考各地政策。根据《北京工资支付规定》第17条,是不算做加班的;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13条,是算做加班的,需要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三、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行。 不知道给违反劳动法,但我们公司驾驶员多,你说的加班是经常的,因为驾驶员是别个公司的,只是上班在我们公司,听说他们是按公里数多少发工资,给一个工资基数、跑了多少公里就有多少公里数应该得的钱,毎月工资有2000多元,跑的最多的师傅也没有超过三千的,我们也没有加班费,早上出去晚上回来,但我们有出差费,驾驶员是按公里数算,跑的多,工资就高一点,因为现在的驾驶员都是某个公司自己招牌,规章制度自己定,派谁去哪个公司上班也是他们公司自己定,用人单位跟本不你公司怎么规定,上班必顺按用人单位时间上下班,用车人今天下乡回来的晚,驾驶员就也是一样,但驾驶员按公里数拿到一份钱了,在算加班怕是不妥,我们是拿固定工资的,有下乡费,你公司按公里数算钱给你,你可以当下乡费算啊,不就一样了。 单位里的驾驶员,工作特殊,但没见有这方面的工作是否是不定时工的说法。 骂驶员一般都是听领导安排调用,随时叫到随时走,没工作时便闲耍着。 一个单位上斑的人员,各有各的分工,只是其他人员一般八小时来计算工作时间,但是在单位不比工厂,加班都是为完成手里的事务,很少提加要班工资的情况。:而工厂工人加斑,得按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驾驶人员这职业特殊,平时没安排有工作,只是要出车是从事驾驶工作,到了目的地后又闲耍旡事。 从我了解的驾驶人员中,他们陪领导出差有出差补助,但从未有人向单位提出要加班工资。 此外,对于这种工种是否违反劳动法,这种情况,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对此方面的特殊性进行了说明。写入了工作任务之中。 说句实话,这工作很多人想干都干不了,不信你去问一问了解了解,有几个单位的驾驶员不是皇亲国戚。 我的答案是。属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不是根据驾驶员的身份确定的,而是根据岗位的具体性质、需要来确定的,并且不定时工作制不是单位自己可以决定的,必须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关于加班费,在法律层面是没有明确规定加班费的,只有在部分地区会有具体的规定,这需要参考各地的地区规定。在这里,程律师请您具体看看下面几个问题再确定自己到底是不定时工作制员工还是固定工时员工,以及加班费的问题:一、驾驶员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吗? 1。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是针对生产特点、工作性质有特殊的要求或者职责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者难以按时的上下班的,无法使用标准工作时间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适用的工作制度。 2。针对驾驶员(司机)来讲,到底是不是不定时工作制,还需要看具体情形,一般从事长途运输的人或者是出租车司机可以算不定时工作制这类,所以您所说的小车驾驶员,是不是属于不定时确实不好答复你。 3。不定时工作制有一个特征:一般是不需要考勤的。但是必须要通过劳动部门的审批,否则就是按照固定工作时间的工作制来算。二、关于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费 计算加班费必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怎么才算是加班?二是加班费如何计算?如果是定时工作制,那么超过工作时间肯定得算加班费,不给加班费的,就是违法。 如果是不定时工作制。那么他的工作时间怎么算?加班怎么不算加班呢?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普遍的做法是不定时工作制不计算加班时间和加班费。 但是,在部分地区(比如深圳、上海、北京)还是确定了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定时工作制人员也有加班费,同样按300的日工资标准支付。综上,我认为:您必须搞清楚您这位小车驾驶员是否符合不定时工作制的要求(也就是第一点中的第1小点),再了解是否经过劳动部门审批,这样才能确定您属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否则您就是固定工作制员工,您就可以参考其他同事的工作时间,计算加班时长以及加班费了,如果单位不给,那就是违法了。特别声明:文中观点建议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意见;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著作权归著作权人,如有侵权请联系程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修正或删除。另,如有使用本文请全文使用。特此声明! 谢谢邀请!我的答案是: 驾驶员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其岗位具有特殊性。 加班没有的问题,看公司在入职和签订合同时如何说明,原则上讲既然为不定时工作制,那就不存在加班一说,当然如果工作确实辛苦,可要求适当的补贴。 我所在公司就有一位司机,上班时间基本上和我们差不多,只是下班时间视工作情况会存在加班的可能性,当时在入职时就进行了特别强调,让其有思想准备,在签合同时也把这条加入劳动合同备注条件中,明确每月补贴工作超时费用500元,作为加班补贴,但不再另行计算加班费用。延伸阅读: 通过题主所提问题,我能感受到题主对这份工作的状态存在不满与对收入的不甘,其实能够理解。 但是工作是双方选择的,题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重新选择自己的工作,其实也能够完美的解决你现在存在的问题。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见或者建议,欢迎下面留言讨论。 如果大家认同我的观点,请【关注】我吧,你的关注是我持续的动力,谢谢! 感谢您对北京得众法律的关注,专业的法律维权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公司的小车驾驶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要求企业在保障员工健康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灵活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方式,完成工作任务。如果计算整月或者一段时间,工作时间和实行工作制的员工工作时间大致相当,公司不支付加班费也是合法的。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可以点击我的头像,添加关注,私信我们。 点击我的头像,关注北京得众法律,专业的法律维权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因此单位如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话,首先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其次,单位要在挪用你时明确告诉被告此种工作制度,经过你同意双方形成劳动关系。而不是你上班后单位单方强加于你此种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