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病了无法继续工作,如果让用人单位主动辞退,领取一段时间的失业金,这个在法律规定是可行的,并且这个想法操作起来也很简单。大家好,我是并不是很想红的保叔。戳上方头像关注,更多社保问题可以评论或者私信找保叔哦。 领取失业金必须满足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员工病假到期无法继续从事工作的,刚好属于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享受的其他待遇 用人单位按该条款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取申领失业金,还有以下待遇可以享受: 1、待通知金: 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需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2、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须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个月支付;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医疗补助费: 按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劳部发【1996】354号)第22条、《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劳办法【1997】18号)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员工患病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 1、可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医疗期长短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3、单位正常缴交社保: 医疗期,与单位劳动关系存续,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保缴交社会保险。 大家好,我是并不是很想红的保叔。更多人力资源、五险一金相关问题,欢迎关注保叔的头条号【家加社保】,评论或者私信找保叔哦。 想拿失业保险金,那还不简单?首先你需要搞清楚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拿到失业保险金。根据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劳动者失业的,才会享受失业保险金。那也就是说,得是单位给你解除合同,而且,不是因为你不想干了,是因为单位不让你干或是其他。 知道了条件,对策也就有了。最直接的办法是,你去跟单位商量,就说你请假,如果不继续准假,那就让他解除合同。如果商量不通,那就直接不去上班好了,最后单位肯定会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的。以上方法都可以拿到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