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家跟你家一模一样的情况! 我爸也是给他的一个朋友做的担保,所有加起来也有七八十万了,那个畜生最后跑路了,我爸被起诉了,工资卡都冻结了。。。 这一切都是我爸瞒着家人操作的,直到纸包不住火的那一天。。。 那段时间家里天天是吵骂,一片乱哄哄!我妈要死要活,我爸急了也开始骂人,家里气氛很是压抑!想想那段日子真的是不知道怎么过来的。。。 我记得清清楚楚的那一天,也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那一天,大年三十的早上,别家都在喜气洋洋的忙碌着剁饺子馅、准备年货。。。我们一家却是一起去要账,其实知道人早就跑了,但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去了。不出所料,大门紧闭,问了隔壁邻居,人家说:早就跑了!要债的你们这都不知道是第几批了。。。 回到家之后,我妈就躺床上不说话,不吃也不喝,我爸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叹气。那个年三十是唯一一次没有吃饺子、没有看联欢晚会。 债该还的还得还!日子还得过! 安抚好我妈以后,就是全力想办法怎么还债了。 找到中间人,和债主坐下来谈,谈好了还账的时间和金额,找姐姐、妹妹家借了钱,我把上班以后存的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我妈也哭着把养老钱交了出来。。。 老家的房子也忍痛卖了。。。真的是回到了解放前的感觉,好不容易凑齐了,人家撤诉了。。。 还完账的那天晚上,我爸喝醉了,哭了,一个当了那么多年的兵的人,一个脾气又倔又坚强的哭了,那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看见他哭! 那一刻突然感觉我爸老了,突然好心疼他。。。 现在过去6年了,生活又一切照旧了,那个跑路的还是没找到,中间也去他子女家里找过,当然是一无所获。 所以,我能给你的建议就是:还债!尽最大努力去争取债主的信任,然后还债! 别想跑路,你爸一把年纪了,能跑哪里去?就算跑路了,你妈能过的好吗?你们能不担心吗?债主找到你们家里的时候不心烦吗? 也别想歪点子,谁都不傻也不笨,别人也不敢陪你一起担那个风险,万一被查出来,那就是错上加错! 还债的过程是痛苦的,但起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帮你爸还债,不要刺激他,多理解他吧。 担保,这辈子不管是谁,也不可能的了! 砸锅卖铁,卖房子卖地,变卖金银首饰宝石古董等值钱的物件,偿还债权人。你爸在给人担保时就应该想到最坏的结果,债务人有了担保就如同上了保险,担保人就是债务人不还接替还债。债权人为何要担保人做保,就是怕债务人还不上钱,最后由担保人承担后果。这一点你爸要是不明白,就不知道为何胆大替人担保了。担保不是哥俩好说说而已,到时候就是真金白银的付出。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那瓷器活,不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就不要硬撑大肚汉,人不作不死。既然你爸认为值得做担保人,就应该有担保人偿还的能力。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起诉你父亲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在做担保的那一刻就应该做好这种准备。永远要记住:担保人不是那么好做的! 借债人如果没有足够的抵押物,债权人不可能把钱款出借给一个不具备偿还能力的人,那么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选择一个信用良好或者是有抵押物的人来给自己的这笔借款做担保背书。作为担保人应该知悉,如果借债人不能按时还款,那么担保人有责任有义务替债务人偿还此笔贷款。 你爸爸作为担保人为借债人担保贷款,现今借贷人没有偿还能力,债权人只有要求担保人也就是你爸爸来代位偿还此笔贷款,这在法律上是完全合理的。所以目前你的父亲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第一就是替借贷人偿还此笔贷款,履行担保人的义务。第二就是拒不还款,等待法院的传票,接下来一切都顺理成章了。败诉承担代位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你父亲代位赔偿责任履行完毕以后可以另行告诉借债人,要求其履行还债义务,如果借债人没有偿还能力那么只能等借债人有足够还款能力以后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 担保责任有除斥期间一般在主债权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如这期间没向你父亲主张,可以此进行抗辩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免除你父亲的责任。 保字分开是什么意思,这年头,还担保。既然做了,就要付出代价的,早早还钱吧,否则,银行利息越滚越大。 让你爸的一个信得过的朋友作为第三方,给第三方写借条,让第三方起诉你爸爸,争取工资保全用来还第三方,然后每月工资发了就取出还第三方,让第三方写收到条,然后抽时间,第三方把现金给你,你给你爸。这些要在银行起诉你爸之前完成。 唉,三四线城市和农村这样的事太多了,担保要谨慎啊!关于你说的可以具体分析。 一,如果信用联社债权到期日六个月后才起诉你爸的,可以找律师进行咨询,这个超过了法律诉讼时效了。 二,你爸私自为他人担保,不能你们全家跟着承担,这是我个人看法,不知道对不对,也就是说这个家其他人没有责任承担他一个人私自对外担保事情。和法院以及债主协商,由他一个人慢慢还,不能影响一家人的生活。 三,上面说的不行的话,尽量还吧。 所有人都需要注意经济活动中的风险!担保就是在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要代替债务人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担保不能看人情面子,不能只听对方忽悠。 建议金融机构在放贷时对担保要谨慎严格审查,担保人的相关利益人也必须同意。同时法律在这方面应该更加健全,应该保护所有人利用,特别是弱势方的利益。 只有你家给人家还了,以后教育子子孙孙,千万别给人担保,千万别借钱给人,作为家训留传。 联社,应该是当地的农信社或者农商行吧。 首先担保60万,加利息114万?这个数字怎么得出来的,把过程写出来?猜测下,可能是几个人同时担保的,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担保金额?主张债权的时候一并起诉要求全额还款? 基于上信息,得出下面的判断。 1。联社既然起诉,肯定说明借款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2。起诉的标的额应该是贷款本息114万,猜测是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 基于上述猜测信息,给出的建议: 1。摆正心态,积极和联社协商解决,或者给予转贷,慢慢消化,还有机会。 2。如果对借款合同有疑问,拿诉讼材料,找个律师咨询下,有没有漏洞,一般银行格式条款,漏洞可能性不大。 3。归根到底,代偿,再其实借款人,要求履行债务。 最终,个人给担保人一个观点:中华文明博大精深,中国文字也是如此,请你仔细品一品担保人的保字,左边一个人,右边一个呆,加起来理解为呆人,祖宗们已经总结很到位了,还钱吧!不多说。 我爸给人担保60万加利息114万,债主还不起,担保人只有我爸有单位且被联社起诉我家该怎么办? 这个恐怕是没有什么办法。为借款提供担保,自然就要做好还款的准备。出借人要求提供保证人,也就为了多一份保险,防止出现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情况。现在借款到期未还,债权人是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这个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以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不过借款人已经没有能力偿还借款,这个追偿想要实现也基本不太现实。 至于案件事实问题,则审查确定具体的还款情况,以及保证人的保证期限问题。如果案件事实没有多大问题,担保人签字也都是真实的,那就做好被判决承担还款的准备。判决生效之后,案件会进行执行程序。若没有偿还,则有可能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