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维护合法权利当然是好事,可是成本太高了,后果也不可估量。首先在公司呆不了了,在圈子里出了名,很多公司会忌讳,很难再找同类型公司。 以前,公司招聘员工,一名应聘者在经过了公司各等级面试,就差最后的职业经历调查了,打电话去,他的上级领导说,我会实事求是讲他,这名员工在他公司时因为接受不了工作服押金不退的情况,组织其他几名员工一起去劳动仲裁委投诉。人家也不讲他做出这个事的好坏,可是我们老板一听,立马取消了他的资格,通知他的时候,他万般解释,他不明白为什么明明自己干的事情是有理又合法,而我们公司拒绝了他,他以为是原老板中伤了他,殊不知大多数老板只是不喜欢凡事追求公理的人,因为公司里会有太多不公平,要你不就是给自己埋雷吗? 我也想支持你,却败给了现实社会。 如果是员工的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追究责任,但如果员工没有过错,单位扣发工资,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若员工没有过错,则公司违法,应当纠正。员工依照法律途径维权,该选择是正确的。 作为一个法律人,当然支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个没有担当的公司,有什么可言的。 首先,这属于劳动争议。那么员工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很大可能不直接受理。其二,扣500元钱是否合理,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撑,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仲裁或者起诉的结果尚难预料。 都以为很懂法,本质上是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