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升学考试堪称是最公平的竞赛方式,对考试徇私作弊的行为零容忍,打击毫不手软,一经发现就会严厉处理当事人或者协从者,哪怕时候才查实的,也不例外。当然总有人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结果往往是以失败收场。 被发现存在代考行为,延安知名初中11名学生被劝退 最近,陕西省清华附中延安学校劝退了11名初一学生,原因是他们的家长存在找人代考的不诚信行为。 事情是这样的,在开学的时候,为了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合理分班,学校在开学初曾对新生举行过一次分班考试,这11名学生的考试成绩都很不错,排名都在年级前几十名。然而在学校组织的第一次月考中,这11名学生的考试成绩跟分班考试的成绩存在明显落差,这一情况引起学校的重视,于是专门对比他们两次考试的笔迹,发现他们在开学分班考试中存在找人代考的嫌疑。后来,学校方面找这些学生询问,部分学生承认家长找人代替自己参加的分班考试,也有学生并不知道自己被代考的事情,但已经证实了他们找人代考的事实。 陕西省清华附中延安学校经研究决定,劝退这11名学生。 家长让学生躺在校门口表示抗议,双方签下试读协议 作出劝退决定后,陕西省清华附中延安学校方面挨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家长以不在延安等理由不配合,部分家长还让学生躺在校门口的地上,告诉他们就在这呆着,以此来向学校施压这么冷的天,别的孩子可以在教室里读书,我家孩子却躺在大门外,学校这么做合适吗? 眼下延安室外温度骤降,大冷天让孩子躺在地上确实令人心疼,再者校方承认将学生送到门房等家长的处理方式欠妥,在组织分班考试也存在纰漏,最后决定与涉事学生及家长签署一份试读协议,目前被劝退的11名学生已正常上课。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网友们吵翻了天,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支持学校的劝退决定。认为考试作弊是很严重的违纪行为,发现学生考试作弊学校有权利劝退,如果对考试作弊的行为不严厉惩罚,以后有更多的家长效仿,形成风气,对人才培养和社会整体素质祸害无穷。 第二种观点认为,找人代考是家长的行为,跟孩子无关,要惩罚也是惩罚家长,再说义务教育不允许开除学生,学校没有权利劝退学生。 第三种观点则聚焦在学校举行分班考试上,教育部三令五申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也不允许月考,秋季开学前夕还特意强调了一遍,学校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跟教育政策对着干,要处罚也首先要处罚学校。 网友们的留言可以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笔者认为,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学校违规组织分班考试和月考,使得接下来做出的任何决定都不占理,因为既然是违规组织的,家长和学生考试结果可以承认也可以不承认,闹到主管部门也是先打学校五十大板再说; 其次,一次仅400多名新生的分班考试竟然发现有11名学生代考,可见这类事情非常普遍了,甚至真实代考的人数会更多,只是没有被发现而已。同时,这么大范围的代考现象校方居然没有发现,可见学校的考试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分班的含金量也很低了。 最后,义务教育不允许开除学生,劝退的惩罚力度太大,应该使用其他更好的途径。 那么,是不是家长和学生就完全没有错呢?肯定不是的。正如学校解释的那样,找人代考是不诚信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值得鼓励。找人代考的逻辑再简单不过了,无非是考取个好成绩和排名,能分进好班。这样的事情看似一件小事,可一旦得逞,会让人形成自私自利的心理,只要是对自己有利的,就可以无视规则、无视他人理由,被发现了大不了地上躺一躺、大喊几嗓子事情就过去了,好处还是自己的。社会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巨婴、老赖?不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吗? 再说,这11名学生也并非完全无辜,部分学生已经承认他们知道家长找人代替自己参加的分班考试,他们本可以向学校和老师举报这件事情或者拒绝,但他们选择了遵从和默认,难道他们没错? 笔者认为,对这些家长和学生一定要予以惩罚,否则就是在鼓励投机取巧,让老实人蒙受损失。这件事情也凸显了建立和完善诚信制度的急迫性和重要性,把代考作弊等行为记录在档案上,作为从犯的学生可以继续上学,但影响将来的升学和考公务员、事业编制等;作为主犯的家长,则丧失出行坐飞机、高铁乃至其他消费、投资上的若干权利。这样才能起到长效的震慑作用,又弥补了一些法律法规上的漏洞。 结语:这件事情首先错在学校,教育部三令五申不允许进行分班考试和月考,偏偏就组织了。家长和学生也有错,错在存在侥幸心理、投机取巧、不诚信,绝对不能纵容这类行为的发生,建立和完善诚信制度非常有必要。 你对此事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