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一辆小车通过斑马线时停车礼让过街车辆,不料小车刚停下,电动车正在横穿马路时,却被小车左侧另外一辆小车撞翻在地。所幸小车制动及时,电动车上二人虽受了伤,但并没有大碍。原本这样一起事故也没有什么出奇的,但却引起了网友们的争议。 一位网友说:这辆电动车就是俗话说的鬼探头,汽车被旁边的车挡住视线,电动车开过去的时候也没有注意左右,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实在不应该。不说责任如何划分,就这种过马路的习惯,这骑电动车的这辈子遇到的车祸就少不了,早晚还得被车撞。 也有网友表示:我开车时前车如果停下我也会放慢速度缓行,这是基本的常识。这显然是后车完全不顾他人自以为是的猛冲式开法,何况前方还是斑马线,应该严惩后车。之前我在安徽阜阳就看见过好几次这类事件,都是不管不顾只管自己一顿猛开,真的不把别人的生死当回事,非常愤慨! 鬼探头我相信是许多司机都唯恐避之不及的情况,而且大多情况下也算得上是自作自受。那么,这辆电动车可以算得上是鬼探头吗?在我看来,除了确实不小心了一点之外,这并不算是什么鬼探头。而且是毫无疑问的受害者,肇事小车应该对此负全责才是。 首先,这是在斑马线上,行人和非机动车本来就是有优先通行权的。你可以说骑手不小心,但不能说她做错了什么。其次,在前方车辆突然减缓车速,不论有没有发生紧急情况,都要视为前方有紧急情况,这是一个合格司机的自我修养,也是一个老司机应该具备的本领。如果连这点预知能力都没有,借用网友的一句话就是早晚还得被车撞。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