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7日晚,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东环办国际家具建材城东300米小张龙骨厂的大门外,司机任某焦急的打着电话。他是来送原木的,送完这车货还着急回林场,谁知到了才发现原本约定好的小张龙骨厂大门紧闭。只剩门上的留言:今天我有急事,不干活。货已经送到了才发现,任某如何不急,可给张某某打了一次又一次电话。 始终无人接听,不甘心就此回去的他,想扒开大铁门看看情况。隐约瞧见里面的杂乱,地上似乎还有几滩黑色的水痕,但也看不太清楚。便气愤的踢了踢门准备回去,不料这一踢,几滴液体随着大门的晃动溅了出来。他一摸就发现不对劲,这分明是血啊,吓得他急忙报警。临河市公安局接警后前往现场,找来锁匠强行打开了大门,结果发现里面的情况惨不忍睹。 来自山东籍的业主张某某,以及他的妻子、两个儿子、小女儿均已没了呼吸,地上的水痕、门上都是血迹。尸检结果显示,他们都是被人用锐器击打导致额脑颅损伤,颈动脉破裂导致大出血。警方还在附近找到了一把带血的斧头,这应该就是作案工具,此外财物也被洗劫一空。种种痕迹分析,这起案件,很有可能是熟人为钱财作案。 经多重调查,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来自山东的高树福。再细细调查,却发现这起案件,简直是现实版的农夫与蛇案。高树福不过是凶手的化名,他的真名叫李焕文,1968年出生的山东潍坊人。要说李焕文可谓是罪行累累,早在1987年4月,时年19岁的他就曾因故意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 不过因为表现好,在服刑四年半后得以减刑出狱,不料李焕文死性不改。从1991年至2010年间,又犯下抢劫案四十余起,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元。并在抢劫过程中,重伤数人,打死两人。抢劫罪可不同于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条文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条文严重情形便包括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抢劫致人重伤、死亡,那么依照李焕文的罪行,至少也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他虽然对法律不甚了解,却也清楚自己罪行之严重,为躲避警方去了巴彦淖尔市。 做了双眼皮手术和隆鼻手术,试图改变外貌特征,并伪造了户口本和身份证。至于张某某,跟他家是亲戚,清楚他从前在山东的种种罪行。本来是不愿收留他的,但因为亲戚的原因,还是选择了包容。不料为此丧了命,实在是现实版的农夫与蛇,那么李焕文为何要杀害好心收留自己的张某某一家? 据他自己供述,是因为张某某知道他在山东的经历,以此要挟为他干活。每当他想要反抗的时候,张某某便说:不好好干活,我一个电话就把你送进去。时间久了,李焕文心里便产生了怨恨,案发当日送走前来看望他的老婆。晚上便用斧头杀害了张某某一家,在张家搜刮一通后,前往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试图逃亡。 可李焕文的供述到底是真是假,随着张某某一家五口的死亡,已经没人知道了。他是否有为辩解,从而捏造事实,也不清楚。不过李焕文无视法律,多次入狱不知悔改,抢劫成性杀死收留他的张家五口是事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盗走张家的财产,犯盗窃罪,累犯并导致被害人死亡属情节特别严重。根据相关规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罪并罚,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案犯李兰青、李香兰、杨凤月犯窝藏罪、包庇罪,分别被判处2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李焕文或许是清楚自己罪孽深重,没有提出上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签发执行死刑命令,2012年11月30日,李焕文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