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初,河南永城市新桥乡中学西南角女厕所边被人挖开了一个大洞,因为临近女厕,女学生也是纷纷猜测是不是那个歹徒想要偷窥,一时间人心惶惶,夜晚上女厕都要结伴而行。 然而校方并没有填补这个大洞,只是用树枝简单地遮盖了一下,因为这个小小的疏忽,以至于几个月后,更是留给了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 2004年4月12日凌晨1点左右,新桥乡中学初三女学生薛琳(化名)在睡梦中被人掳走,20多个人的女生宿舍,竟然悄无声息的丢了个人,任谁听了都会觉得奇怪。 次日,同学们依旧不见薛琳归来,上报了老师,老师四处联系,始终都找不到薛琳,直到两天后,一学生上学途中在距离学校西北角500米的一块麦田里发现了血迹,沿途一路找下去,在一块坟地又发现了一件血衣。 校方意识到情况严重,当即报警,校方为什么会这么晚才报警呢?警方在调查时,推测出了一种可能性薛琳的个人生活混乱。 根据室友所说,薛琳早恋了,而且薛琳的恋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前前后后谈了四次恋爱,而且都是本校学生,薛琳的老师也发现了薛琳的恋情,每次都是苦口婆心的劝说,但是并没有什么效果。 就在案发当中晚上,薛琳又失恋了,她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瓶白酒,喝了大半瓶,还是室友将她扶回去的,薛琳倒头就睡,睡得很死,怎么叫都叫不醒。 凌晨1点左右,一个男人偷偷溜进了女生宿舍,他可能是闻到了薛琳身上的酒气,于是选择对薛琳下手,准备抱走薛琳的时候,室友也醒了过来,她们还问他要干什么,掠走薛琳的人却说:这是俺媳妇,我们谈恋爱呢,你少管闲事。 室友或许考虑到薛琳早恋的情况,也许是过于害怕,任由男子将薛琳带走了,由于天色太暗,室友也没有看清带走薛琳那个人的模样。 警方接手调查时,发现校方的围墙很高,想要翻进来很难,带着一个人更加难以翻墙,这个歹徒又是怎么进来的呢?勘察围墙时,他们发现了女厕旁的大洞,歹徒就是通过这个残缺口将薛琳掳走。 从初步的侦查来看,掳走薛琳的应该是个本地人,对本地环境非常熟悉,他们最先考虑的就是挖开围墙的那人,但事发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之久,能找到的目击者十分有限,数天的调查走访,排除了一个又一个人。 4月24日薛琳失踪案迎来了一个巨大突破尸体出现了,令人气愤的是,凶手为了毁灭证据,将尸体进行了肢解。 4月21日下午,刘营村一位村民因为要在农田里面打药,就在水井里挑水,然而这一桶水提上来,却发现水颜色有些不对,还有些异物,仔细一看像是一些肉块,薛琳失踪案在当地都传开了,村民也知道这件事,稍微一联想是头皮发麻,他也是立马报警,民警带着一些机器来打捞,确实捞上了一些尸块,经辨认确实属于薛琳。 警方以水井作为中心点,向四周展开大面积的搜捕,他们在农田陆陆续续发现了更多的尸块,尸块出现得如此密集,警方对将刘营村作为重点排查对象;走访询问下,还真发现了一个犯罪嫌疑人。 这个人叫翟金豆,37岁,没什么正当职业,经常在村里面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有人看到他经常往新桥村中学那边跑,警方追查到翟金豆家中,刚进门就发现了不对劲,地面、墙壁上都有一些血迹。 翟金豆近期的举动也非常奇怪,家人说近两天经常早出晚归,半夜还偷偷出去过,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就在几天前,一直游手好闲的翟金豆就像开窍了一样,主动提出要去外面打工。 警方怀疑翟金豆这是要潜逃,他们立刻赶到汽车站,并在车站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将翟金豆逮捕归案。 归案后,翟金豆也交代了犯罪经过。 原来学校那堵墙就是翟金豆挖开了,他只是想要偷窥一下女生,并没有别的心思,可4月12日晚上他出去偷鸡,但没偷到,翟金豆非常气愤,就想着偷个人,通过先前挖开的大洞,翟金豆潜入了女生宿舍,刚一撬开门他就闻到了薛琳身上的酒气,抱着侥幸心理,他就把薛林给抱走了。 翟金豆将薛林一路抱回了家,强行发生了关系,薛琳这时又忽然醒了过来,强烈的挣扎;翟金豆怕事情败露将其杀害,随后抛尸。当警方追查到刘营村时,翟金豆就知道自己暴露了,本想逃到外地,却警方提前一步抓获了。 公诉人以QJ罪依法对翟金豆提出公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奸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Q奸妇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论,从重处罚,有下列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J妇女、J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J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J妇女、J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J的;五、J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翟金豆不仅QJ了被害人,还将其肢解抛尸,性质极其恶劣,造成的社会影响极深,2005年1月18日,法庭宣判,判翟金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