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精选17篇)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1 甲方;〔姓名〕: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电话:身份证号: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派华新都11号楼1单元701室 2、工程总价:820xx元。大写:八万二千圆整。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工期:100天。20xx年5月9日至20xx年8月19日。 第二条质量要求 1、水电;水管〔日丰25管〕、电线〔玉蝶〕、开关插座〔TCL〕、〔灯具由甲方购买〕 2、泥工;水泥〔乌蒙山325水泥〕、防水〔JS991防水〕、灶台石〔人造石音石160元每米〕。 3、木工;木方〔35木方〕、木工板〔威建〕。 第三条工程内容 1、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建墙、玻璃封顶〔45X75〕不锈钢管架子上封1。2钢化玻璃封顶。 2、水电;水电安装、安装开关及插座。 3、泥工;厨房、卫生间、客厅饭厅、卧室、地砖墙壁沾贴、厨房地柜制作、新建墙体外墙面砖沾贴。瓷砖由乙方购买。 4、木工;客厅、饭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塑料扣板吊顶、鞋柜1。5米、主卧室衣柜2米、客卧衣柜2米、厨房吊柜3米、电视背景墙制作。 注:衣柜移门由乙方购买每平方米130元。 5、油漆、墙纸、客厅两个卧室满贴墙纸,全室新制作家具三次油漆喷图。 6、防盗门3个、塑钢窗6个、塑钢门3个、套装门1个、客厅双扇移门1个、防护栏6个。 第四条其他约束 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一切工程甲方有权按每超出一天扣200元处理。如甲方在乙方要求付款在两天内没有付款而影响工期乙方有权向甲方出延期要求。 第五条安全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如伤到工人,行人及车辆与甲方无关,乙方全权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分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增加项目双方友好协商。 本合同不含热水器、油烟机、洗脸盆、坐便器、洗菜盆、灯具。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2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承包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有关机关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 材料费:,人工费: 管理费:,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税金(3。41): 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发包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承包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发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承包方验收,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承包方可收取发包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承包方对发包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4。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承包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双方商定。凡发包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发包方自负,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承包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事后,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承包方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发包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 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承包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发包方责任的,发包方负责和赔偿;属于承包方责任的,承包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工程价款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发包方工作:(1)发包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承包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承包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承包方工作:(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承包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3)未经发包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方应补偿承包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方付承包方元;发包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按发包方已付款的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发包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承包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方负责并担责任。 4。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设计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在30日内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协商或诉讼期间,承包方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承包方停工视为违约,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九、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签章):承包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3、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4)元; 8、其它费用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首付:材料款100元 施工工费50合计元 工期过半:施工费40元竣工验收10合计元 如有增减竣工后一次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见预算书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预算书》。 1、材料款元;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预算书。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即应付35工程款;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30工程款。工程俊工后甲方即付30工程款,尾款5工程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算。(注:甲方需在乙方通知三天内验收)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在下一次付款期前付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为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人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收据向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5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都匀市财政局职工福利房。 1。2工程地点:原沙包堡财政所。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说见《工程预算书》。 1。4施工日期:自20xx年2月25日始,至20xx年7月25日止,工期共5个月。 1。5工程总额: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2。1于签署本合同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支付备料款,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计14000。00元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作为决算附件。 2。3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未支付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4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较大设计方案工期顺延; 3。2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4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每日5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国家《工程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应结算款项。 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服务的约定 7。1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作为保修凭据。 7。2保修服务时间及保修金退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两日内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紧急保修事项则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一小时内进行保修,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质保期届满后三日内,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履行质保义务下无息退还质保金。 7。3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4。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7。4。2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优惠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0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3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造成的一切安全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 8。4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5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约定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都匀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6 (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人为装修房屋(四小区10212),经(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由起草。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个人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二六年八月二十日至二六年十月十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装修房屋合同3、总价款: 4、开工日期月年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30工程款;剩余7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并且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乙方: 银行账号: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8 (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为装修房屋(四小区10212),经(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由起草。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个人房屋装修合同样本三、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二六年八月二十日至二六年十月十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9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3、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装修房屋合同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4)元; 8、其它费用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 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首付:材料款100元 施工工费50合计元 工期过半:施工费40元竣工验收10合计元 如有增减竣工后一次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 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10 ,(以下简称甲方)为装修信息性房屋(组团栋单元室),经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三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四个房间)铺木地板 2、两个卫生间做防水,铺地砖及瓷砖 3、主卧卫生间安装马桶及台柱盆; 4、公用卫生间安装台柱盆; 5、厨房做防水,安装橱柜; 6、包卧室、卫生间门 7、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要求的装修标准,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元。 五、工程造价:按照附表价格,由乙方采购材料并安装。如有变更,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单结算为准。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现金(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剩余装修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年月日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11 发包人(全称):杨应萍 承包人(全称)黔南州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都匀市财政局职工福利房。 1。2工程地点:原沙包堡财政所。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说见《工程预算书》。 1。4施工日期:自20xx年x月25日始,至20xx年x月25日止,工期共5个月。 1。5工程总额: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装修房屋合同2。1于签署本合同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支付备料款,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计14000。00元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作为决算附件。 2。3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未支付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4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较大设计方案工期顺延; 3。2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品学网 3。3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4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每日5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国家《工程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应结算款项。 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服务的约定 7。1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作为保修凭据。 7。2保修服务时间及保修金退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两日内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紧急保修事项则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一小时内进行保修,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质保期届满后三日内,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履行质保义务下无息退还质保金。 7。3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4。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7。4。2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优惠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0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3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造成的一切安全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 8。4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5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约定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都匀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签署地点: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1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区(县)路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料费:,人工费: 管理费:,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税金(3。41): 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65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元 竣工验收当天5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hr2。hr3。hr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13 发包人(全称):杨应萍 承包人(全称)黔南州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都匀市财政局职工福利房。 1。2工程地点:原沙包堡财政所。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说见《工程预算书》。 1。4施工日期:自20xx年2月25日始,至20xx年7月25日止,工期共5个月。 1。5工程总额: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装修房屋合同2。1于签署本合同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支付备料款,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计14000。00元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作为决算附件。 2。3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未支付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4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较大设计方案工期顺延; 3。2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4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每日5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国家《工程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应结算款项。 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服务的约定 7。1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作为保修凭据。 7。2保修服务时间及保修金退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两日内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紧急保修事项则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一小时内进行保修,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质保期届满后三日内,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履行质保义务下无息退还质保金。 7。3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4。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7。4。2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优惠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0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3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造成的一切安全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 8。4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5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约定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都匀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签署地点: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14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及复印件 工程项目:居室装潢 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友好洽谈和协商,现甲方决定将居室装潢权委托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顺利的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项目明细》和户型施工图。 4、委托方式: 二、工程价款 清包工费: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元, 2、水电工完工,付元 3、木工完成,付元, 4、泥工完成,付元, 5、工程竣工,付元, 6、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增减项目的价款甲乙双方协商后,待增减项目完工时一并结清。 7、工程质量保修金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8、若工程竣工时所有验收项目均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且验收满意,甲方将多支付乙方额外的工程奖励基金元。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凡由甲方所提供的所有建筑材料,经由乙方验收后并给予保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应按材料的实际价格的2倍补偿给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4、若需乙方代购部分材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5、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6、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7、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及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3、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a、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b、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封石膏板涂料前),门窗工程、细木工程、墙漆工程; c、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乙方应具备在长沙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 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施工内容项目及造价明细。 十四、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它说明和要求: 1、须隐蔽的管线应在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隐蔽作业,竣工交验前应向甲方提供室内水电管线的竣工图。 2、除上述装潢要求外,如有增加工作,双方另行协商,施工费不得高于同类平均水平。 3、工程为清包,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乙方施工承包人自备自理。 4、乙方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5、乙方应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 7、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8、乙方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9、附则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工程竣工完结后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1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装修房屋合同3、总价款: 4、开工日期月年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30工程款;剩余7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并且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乙方: 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银行账号: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工程地址: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元,金额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预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上门测量费和800元方案费);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800元张(a4);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原房型图 2、墙体改造图 3、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6、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100元违约金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它解决方式:。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地址: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篇17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施工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 二、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甲方提供主材,乙方包工、包辅料的(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总包干方式。 四、工程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元(大写:元整),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辅材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见材料一览表。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工程款的10;水电材料进场付工程款的30,泥水材料进场付工程款的30;漆工材料进场付工程款的25,总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5,以收据为准。 第五条:保修期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表面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隐蔽工程为五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