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配運”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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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慶十四年,總督方維甸以臺穀積滯,奏開八里岔港,與鹿耳門、鹿港一律配運。
配運於上海、寧波、天津、煙臺、牛莊等處之貨物者,曰北部。
然大海非船不載,商船赴台貿易者,照樑頭分船之大、小,配運內地各廳縣兵穀、兵米,曰台運。
如此立定章程,庶變糶谷價與折徵之數相同,而攜價赴買亦與彰邑赴八里坌買谷配運成案吻合。
一、報墾田園,陞科賦稅,及倉務、正供、採買、屯餉、配運官榖等項,應歸糧總辦理。
配運官谷,設有遭風失水,皆行保著賠。
五條港年配運榖八千石。
配運總科,經承配運臺灣倉榖,供福建內地兵食。
配運於金廈兩島、漳泉二州、香港、汕頭、南澳等處之貨物者,曰南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