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王世子朱载堉,痛父非
罪见系,遂在王宫门外筑土室,席稿独处十九年。
他的作品以不可能犯
罪见长。
郭崇韬遇害,宦官进馋,言朱友谦结郭崇韬谋反而因此获
罪见诛。
王猛知慕容垂之心久而难信,独不念燕尚未灭,垂以材高功盛,无
罪见疑,穷困归秦,未有异心,遽以猜忌杀之,是助燕为无道而塞来者之门也,如何其可哉!
而不以赤诚取信,今迺负
罪见疑,臣实痛之。
吾忠于朝廷,何
罪见杀!
无
罪见诛功不赏,孤魂流落此城边。
无
罪见诛功不赏,孤魂流落此城边。
客观现实地说得
罪见谅。
今父无罪见杀,我何忍独生!
有张美人者,尝以非罪见责,应赐死。
欧阳罪见她满头大汗,像是从很远的地方跑来。
今部将败绩,方以罪见收,事已迫矣,尚不为计乎?
知俊功益高,太祖性多猜忌,屡杀诸将,王重师无罪见杀,知俊益惧,不自安。
有良材奇文,无罪见陷,胡不自陈?
但言尊晋者,意如以罪见执,宜在罪已。
载,五子中二人以罪见杀,一人早卒,一人为楚酖死,其一子瑕见存,文公恶之,则非五人俱有宠也,亦非皆以罪早死也。
及肇以罪见杀,还于此屋,论者知有报应焉。
其裨将败衄,以罪见归。
而周之甘昭公,以罪见杀。
云何名为于微小罪见大怖畏。
按,牵连见上条,轻罪见下条,此处系属重复。
丁哲无罪见诬,而坐徒刑。
先李固,则贾氏之罪见,此书法也。
客观现实地说得罪见谅。
无罪见诛功不赏,孤魂流落此城边。
无罪见疑,是助燕为无道而塞来者之门也,如何其可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