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別立”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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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行攢簇已通靈,別立乾坤再煉形。
仍令門下、中書後省別立法以聞。
第二所為義者,若中下士諸法品類,悉是上士前加行者,作為上士道次足矣,何須別立共中下士道次名耶?
別立乾坤再造鼎,妙訣要師傳。
別立小碑,白石徑闊尺以上,其後居三之二,圭首而刻,其面如誌之蓋,乃略述其世系、名字、行實,而刻於其左,轉及後右而周焉。
然入承大統者,既承累朝之大宗,則本支應自為繼別之宗,並不得以小宗論,於禮、於法當別立嗣者也。
欲請自今有儙週卑幼以下服者,聽取文解,寄應舉人實無戶籍者,許召官保任,於本府戶籍人數外,別立分數薦送。
每件舉而用,則表奏狀牒,皆云準經格,言遵奉天尊誨約,推而行之,不敢別立外意。
且以世法言之,宋朝守卒已上,皆得上章表於朝廷,不過書所居官以為銜爾,不應正銜之外,別立章奏之階也。
若非時集眾,別立小鐘。
別立廟名,自為樂曲,以崇世享。
不得師例,須別立客院。
別立教令,使其各有所屬。
近有別立小臺拜章,非也。
今京朝官則別置審官,供奉、殿直則別立三班,刑部不令詳斷,別立審刑,宣徽一司全同散地。
此中諸章,各別立觀門,養味吟咏之習門。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