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穷治,尽
伏辜,天下以为当。
凤札重宣令,狼心更
伏辜。
问,伏辜,还职兄子多参。
今延钧已伏辜,公宜出诏书以示众。
王知为怨鬼,诣郡自首而伏辜焉。
为乱,遂不改寤,伏辜而死。
今干伏辜而晏在,臣位宰相,不能正其罪,法当死。
罪人咸伏辜,威风震万里。
大司徒掾督逐,皆伏辜。
有功宜赏罪宜诛,不杀奸人曷伏辜?
成帝即位,显伏辜,淮阳王上书冤博,辞语增加,家属徙者复得还。
至元朔六年,乃发觉而伏辜。
无难也,使其主将伏辜而后与之。
然杀人者死,画一之制也,法不可二,元庆宜伏辜。
其或负者,辄先闻知,风谕不改,乃收捕之,无所逃,按之罪立具,即时伏辜。
伏辜,竟不待朝命,叛汉自去。
伏辜在元狩元年,即元朔六年后一年,发觉在六年,淮南衡山传可证,或疑此志文误非也。
鲁,虽已伏辜,而魏岑犹在。
命积薪环而焚之,豪大骇,少长趋出,叩头伏辜,推其长械送州,致之法。
今在陰司訟我,我今伏辜矣。
时盗杀富平令韦当,贼隶北军,鱼朝恩私其凶,奏原死,滉执处,卒伏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