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室内一片黯淡。片刻的惘然后,我强睁开眼,习惯性地伸手从床前的小篓里拿起手机,已经接近六点半。从两点半到六点半,我睡了四个小时,在这其间,连一点迷糊的清醒也没有过。我一直在昏睡。 似乎忙了很多天,从上星期四一直到今天中午,一直在上班,匆促而忙碌,多少次莫名的烦躁和不安,多少次对着同事发火,现在只觉得心里歉然。我因为劳累和严重的睡眠不足,怎么也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和心性,对着谁都没有好脸色,甚至对着妹妹也说了一些尖酸刻薄惹人心寒的话,回想起来真是不应该。 我始终是改不了自己的臭脾气。每当事情不顺时,我就突然的易怒易躁,歇斯底里,一旦发作起来,就恨不得将天都捅下来,非要弄得天下大乱我才稍作收敛。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一直以为自己足够平静从容,原来不过是暂时隐藏的火山。 忽然又下起雨来,才晴了不过两天。想起那过去的一个星期,几乎都是在雨中度过,每天早上都是雨声吵醒,雨点打在铁皮上,急促而冷酷。总是在那样的凌晨醒来,急急忙忙地拉开门,把晾在外面的衣服收回来。有时烦了,索性不收。中午也会下一场,异常的突然而滂沱,每每被阻隔在办公室不能下班。而雨伞早已不经折磨,香消玉殒了。我这两天思索着要买一把新的,见天气晴了,又拖沓着不去买。 我其实很喜欢下雨,但我讨厌下雨的时候出门,不管怎样留心,衣服总是会弄湿,双脚泥泞不堪。下雨的时候,我喜欢呆在家里,看看书,吃吃零食,发发呆,想想心事,慵懒散慢,微微有点醉生梦死的诗情画意。从来不喜欢那种雨天和别人共打一把伞的浪漫,倒是喜欢在路上遇到小雨,一路用手遮着头,小跑回来之后发梢裙角微湿,刚一进门,外面的雨便由零星转为倾盆。然后一边微微喘着气一边在镜子面前用毛巾抹干面庞,有人在身边看着的话,我就会向她演说我刚才是如何跑回来的情景,边说边笑,不知因何那样欢喜,大抵是觉得自己幸运,逃脱了一场大雨兜头兜脸的浇灌。 桌子上的盒子里装满了我昨晚从超市买回来的几包零食。昨天是六一,学校举办游园会,我没有参加,和林子一起,一整天都留守在办公室里不出去。想起几年前,六一儿童节时,一大清早就兴致勃勃地上网发信息给每一个网友,祝福人家节日快乐,快高长大。还硬说是自己的节日,逼着恰巧逮到的男同事买东西给我吃。如今总无这样的激情,只是在下班之后顺路进沃尔玛买了一些瓜子、三角饼、果仁、地瓜干、薯片之类的东西回来堆在桌子上不停地吃。 发觉自己总是改不掉吃零食的习惯,有了零食,我就不用吃米饭。每到周日傍晚,我和林子几乎都会买一包瓜子回来嗑,有时在吃饭前买回来,饭送到之后,我扒拉两口就不吃了。林子见了,总是又气又笑:有了瓜子就不用吃饭了,我下次藏起来,吃完饭再拿出来。韦MM也说:你这个女人,除了正经的饭菜不吃之外,什么都吃。我每次都会说,吃零食是女人天生的专利,你想一下,你要是不爱吃零食,谈恋爱时男人买什么东西来哄你,别的东西都是很贵的,天天买可承受不了,要是你爱吃零食,他只花一点点小钱就可以让你开心一整天了。前些天,有人指责我在玫瑰之约的资料上写着意中人的爱好是为我花钱,便认为我贪慕钱财,我在电话这边轻笑,说,为我花钱买几包零食,很为难他么?他就那么的无法做到吗?电话那头骤然无语。 人总是习惯从表面认定很多东西,在这世上想得别人的理解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记得以前看叶倾城的一篇散文,说的是一个家境很好的男孩子爱上了一个家境一般但性格清傲的女孩子,那女孩子很努力地读书,男孩子问她,你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她便说,我想改变我现在的生活。每次皆是这样回答,如此久了,男孩便心生疑虑,认为女孩和他在一起是因为他的好家境,又因为母亲的缘故,便和她分手了。大学毕业后,他得知她即将远赶西北贫因地区工作,十分震惊,忙去问她为何这样选择,那女孩子一脸诧异地说:我不是早和你说过,我想改变我现在的生活。他如五雷轰顶,原来她所说的改变生活是这些,而他却一直用狭隘的心看轻了她。 新买了一本很厚的书,大概有一千页,名唤《项塔兰》,拿在手上是很重的重量。豆豆看到后,疑惑地说,你近来仿佛对中东国家很感兴趣?我一想好像也是,自从看了《追风筝的人》之后,我就开始买了一系列这样的书,《灿烂千阳》、《三杯茶》,说的都是那些贫困国家的故事。《项塔兰》给我们展示的印度这个散发着诡异香味的国家,作者是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人,名叫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出生于澳大利亚墨尔本,年轻时曾经染上毒瘾,有过24次抢劫银行的经历,被捕后获刑19年,越狱后逃往印度孟买,流亡八年,成为澳大利亚的著名通缉犯,后来在德国被捕,六年后出狱写作《项塔兰》,六年后出版,一鸣惊人,成为专职畅销国家。我从来不知道哪个作家像格里高利一样拥有这样强烈有力的人生经历,他几十年的人生,是我们几辈子也比不上的。 这本书写尽世情,各种各样的犯罪在这里都可以看到,我单是看到介绍就被吸引。我喜欢这样的作者,喜欢这样的书,他让我看到一个我从来不曾接触过的世界,看到与阳光相违背的另一面,我喜欢这样真实有力的描写,认识种种黑暗之后我似乎更能热爱生活。我有时觉得,我内心其实是一个很坏很坏的人,虽然我给人的感觉总是乖巧老实,善良忠厚,循规蹈矩,而事实上,我无时无刻不在寻找机会偏离世俗的生活轨道,不管是电视,还是书本,又或是现实生活,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我喜欢的人物都是有点坏,有点凶残,有点霸道的人。比如有一段时间我迷恋的《加勒比海盗》中的史杰克,《士兵突击》里的袁朗,我就喜欢这种勇敢,邪气而又不失正直天真的男人,虽然带着危险的信号,我却忍不住被吸引,不顾一切地想去追随。我觉得和这样的人一起,仿佛是遇到对手,互相争斗之余惺惺相惜,是一种挑战和享受。就好像乔烟说的那样,你别以为我诗情画意,我其实就喜欢那些恶俗的东西,有生命力,有张力,让我感到激动的东西。以前看过一个故事,一个拳击手的妻子,她经常遭受到丈夫的殴打,但她怎么也不愿意离开他,因为他是一个英雄,哪怕这个英雄再残暴也是一个英雄一个传奇,她的生命太刚烈,她需要撞击,和普通人在一起她感受不到生命的存在。我倒不至于这么夸张,但我向往的东西,和她们是一样的。 好久没写过日记了,一下子打了这么多字,觉得有点累。而且杂乱无章,不知所云,不过不要紧,日记嘛,本来就是笔随心至,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反正到头来,所写的东西都是写给自己的。就像苏内河一样,不管在哪里,都会不间断地写信给纪善生,事实上,她是写给自己,只不过她希望有人帮她保存这些记忆和情怀。我没有可写信的人,只好写在网络上,用浩瀚无垠的空间来隐藏自己微小的情感,喜欢我的人自然会看会欣赏,至于不喜欢我的人,呵呵,管他呢